最近,公司新進一批棉粕,溫度高達50度,品控部堅決拒收,供應商認為拒收不合理,提出:
1.合同中未規定溫度的標準;
2.質量是保證的。
3.溫度過高是由于近期棉粕供不應求,生產出后未經降溫,直接發貨,余溫所致。
我個人認為,應堅決拒收,原因:
1.溫度過高,質量下降,顏色變深(棉粕中賴氨酸與淀粉物質發生美拉德反應);
2.溫度高,水份高。
3.溫度高,倉庫儲存存在潛在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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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魚網 于 2008-3-9 11:58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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