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臺政策限制玉米等糧食的出口
http://www.aweb.com.cn 2008年3月11日09:45 證券周刊
近期,國家連續出臺政策,限制玉米等糧食的出口,抑制國內糧食價格的上漲。具體政策包括:第一,取消玉米的出口退稅。2007年12月1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小麥等原糧及其制粉出口退稅的通知》(財稅[2007]169號)稱:經國務院批準,從2007年12月20日起取消小麥、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糧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稅。
第二:增加玉米等的出口關稅。2007年12月31日,經國務院批準,我國將從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小麥、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原糧及其制粉共57個8類稅目產品征收5%至25%不等的出口暫定關稅,其中麥類和麥類制粉出口暫定稅率分別為20%、25%,玉米、稻谷、大米、大豆出口暫定稅率為5%,玉米制粉、大米制粉、大豆制粉出口暫定稅率為10%。
第三,實行配額許可證管理。2008年1月19日,商務部公布2008年糧食出口實施配額制管理,在本公告發布后,出口企業在沒有獲得配額的情況下,一律不得對外簽訂新的出口合同。
業內普遍認為,這樣大幅調整糧食產品出口政策,主要是為了調節糧食的進出口量,以達到國內供求的平衡,防止進一步的通貨膨脹。
“國家在稅收方面的一增一減,對于糧食出口企業控制十分致命,由此所給出口企業增加的成本,使得出口玉米基本不賺錢,甚至虧損。”一位吉林當地玉米深加工企業人士說道,“減少了國外出口,使得國內供給變得充裕一些,2月下旬,我們的玉米收購價格已經下降了50元/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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