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博航
“動物福利(Animal Welfare)”一詞,不論在西方發達國家還是在很多發展中國家,成為大眾話題已有多年。動物福利這個概念進入我國可能還不到十年,但也還只限于熱心動物保護的志愿者中。只是最近,我國的一些報紙電視上才出現動物福利的說法。鑒于讀者可能對這個詞陌生,所以對動物福利及其倫理基礎略加解釋。
近幾十年來,由于生命倫理學與環境倫理學的發展,對非人類動物地位的哲學的、宗教的和文化的思考,使得人們重新反思,人類應當怎樣對動物?盡管現在仍然有少數人認為,動物是沒有思想能力、缺乏感覺的生物性“自動機器”,但其實在達爾文時代,動物不僅同人一樣具有各種感覺能力,而且也有豐富的情緒和才能,例如情愛和愛心、記憶、專注和好奇、模仿以及推理等,有的甚至十分發達。因而,使大多數人認識到:動物是有豐富感覺的生命實體;人類同其他形式的生命特別是動物共享著這個星球,在一個相互依賴的生態系統里共存;盡管人類的各個社會在社會、經濟和文化上存在顯著差異,但每個社會都應該在一個人道的和可持續的方式上發展,而且很多國家已經有了保護野生和家養動物的法律系統。因此,非人類動物理應得到我們人類的關心和尊重,平等考慮它們的利益。無可諱言,人類與動物存在著明顯的利益沖突,而且不可避免地還要在許多方面要使用動物,但是至少我們沒有理由殘酷的虐待他們。所以,提出了對依人動物,即由人管理飼養或被人捕獲飼養的動物,應該提供“五項基本福利”(或稱5個“F”或五大自由)。即:第一,為動物提供適當的清潔飲水和保持健康和精力所需要的食物,使動物不受饑渴之苦。 第二,為動物提供適當的房舍或棲息場所,能夠舒適地休息和睡眠,使動物不受困頓不適之苦。 第三,為動物做好防疫,預防疾病和給患病動物及時診治,使動物不受疼痛、傷病之苦。第四,保證動物擁有良好的條件和處置(包括宰殺過程),使動物不受恐懼和精神上的痛苦。第五,為動物提供足夠的空間、適當的設施以及與同類動物伙伴在一起,使動物能夠自由表達正常的習性。這些基本的動物福利條件日益被很多國家和社會所認同,并且逐步通過法律來保障。當今在肉類和畜產品的貿易中,很多國家和地區已經涉及到飼養動物的方式是否符合動物福利的標準,這在WTO貿易規章中也有體現。
同時,動物福利學也已經從動物行為學或畜牧獸醫學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學科。評價動物福利的方法已不是只憑感覺或直覺,而是建立在科學方法的基礎上。1986年英國劍橋大學獸醫學院設立了動物福利學教授席位,1990年愛丁堡大學開設應用動物行為學和動物福利的碩士課程,我國已有人學成回國。1991年學術期刊《動物福利》創刊,以及1995年英國為執業獸醫師首次開設動物福利學、倫理學和法學等研究生課程,是具有重要意義的里程碑。動物福利的科學研究需要多學科方法,闡明其中的基本原理和機制,力圖從動物的角度評價他們的福利問題。動物福利學在為改善許多動物的生活質量中將起到越來越大的作用,但本身卻不能解決有關人和動物關系的許多倫理學上的兩難困境。因此,相應的生命倫理學的研究也在不斷地伴隨著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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