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標簽上是否可以標注以有效成份計的含量。就是說不寫某某預混劑含量,而直接標有效成份含量。
2、標簽上標注有藥物預混劑的含量上限,而實際未檢測出,是否違規?
3、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有許多規定的是范圍而非上限,實際使用量是否可以低于此范圍。(這個問題可能有點弱智,但確實有人告訴我們說低于此范圍違規,和2一樣,標了沒檢出也是違規。)
4、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中的用量應該是指全價料的含量的吧。
5、是否可以自己購進藥物原粉自己稀釋后添加進飼料。
6、有些藥物添加劑的使用階段與一般飼料廠家分的動物生長階段不相重合,怎么辦。
7、是否寫適用于豬而未分階段的藥物添加劑可適用于所有階段的豬。(這條有點那個,不過被查怕了,有人講一下安心一點。)
8、暫時想到這些,有的話再補充。
如有飼料主管領導來講一下最好。謝謝!
[ts]newspirit 于 2009-4-1 10:46 補充以下內容[/ts]
高手啊,求高手!誰知道的請講一下,不勝感激! |
評分
-
查看全部評分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來源互聯網,僅供畜牧人網友學習,文章及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權利,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010-82893169-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