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人員操作標準化操作流程:
第一節:車間品控標準化操作
一、檢查核對配方,若不一致,詢問技術部,若一致,合理安排并監督領料。
二、取標簽,檢查標簽品種及配方是否一致,標簽印刷質量是否合格。
三、印標簽。(包括日期、合格章及附加代碼)
四、查編織袋顏色、代號、名稱、印刷質量是否合格。
五、查配料情況:
1、先校磅,檢查配料員稱重情況。
2、查所配原料質量是否合格,如不合格采取適當處理方法或上報。
3、查配料是否按批次使用。
4、查配料員是否一個品種一清底,清底時是否存在原料交叉污染。
六、查領取小料品種、重量是否正確。
七、查投料口原料品種是否齊全,重量是否準確。
八、查投料員、操作工標準化操作情況。
九、查出機成品顏色、粒度、氣味、混合均勻度、發熱程度等。豬預混料及濃縮料成品重點檢查氣味、口感、咸味,豬顆粒料重點檢查香味、甜味、口感、硬度。發現異常,分析原因并采取合理處理方案。
十、查成品稱重、添加劑投放情況。
十一、查縫包是否符合要求,合格證是否正確,合格證縫制是否標準。
十二、要求抽樣并與樣品柜內原存樣品進行比較,差別較大,分析原因及時上報。
十三、查打垛是否符合要求,一個品種生產完后,清點數量,差異大時,分析原因及時處理。
第二節 原料質檢員標準化操作
一、原料進廠,由采購部填寫原料入庫通知單(送貨單位、采購部意見),遞至品管部后采樣。
二、初步對原料驗質,在原料入庫通知單的初檢結果欄填寫初檢結果,呈報領導簽署意見,然后原料保管員憑原料入庫通知單卸車。
三、取樣時,扦樣器口朝下插入包內,然后翻轉,口朝上取出。
四、取樣必須具有代表性,卸車時隨機抽或從原料垛上抽,垛上抽樣按W方式抽樣率占總包數60%以上。(≤5T時按100%抽樣,>5T時按60%抽樣)。
五、要排檢原料做到100%抽包,對玉米、棉粕、魚粉等原料必須拆包檢查。
六、卸車抽檢過程中,對需扣雜、扣重的應向客戶解釋清楚,不能與客戶爭吵,對排出不合格原料,通知采購部協調解決。
七、卸完車后在原料記錄本上詳細登記日期、樣品名稱、客戶名稱、 車號、扣雜、扣重情況等。
八、樣品送化驗室化驗。
九、卸車時抽樣的化驗結果出來后,給客戶開驗質單、注明日期、廠家、原料名稱、化驗結果、處理意見簽名等。
十、白天解決客戶質量投訴時,應將投訴原因問清,并在投訴單上注明。
十一、原料依據《飼料質量標準》判斷是否合格,非合格原料不予接收,特殊情況需接收:水分、雜質不合格超標部分據實扣重,其余指標不合格不予接收。
第三節 化驗室標準化操作
一、對送檢樣品按四分法分勻。
二、粉碎樣品應讓80%以上通過40目分樣篩。
三、稱量時按需求重量稱量,精確至0.0002g。
四、嚴格按照各化驗項目操作步驟進行操作。(《見飼料分析》一書)
五、對儀器、設備應輕拿輕放、細心愛護,對藥品、試劑應注意節約。
六、化驗結果力求準確,化驗員應對自己的化驗結果負責,實行簽名負責制。
七、當天工作必須當天完成,不能拖拉。
八、不準私自接收外來樣品,外來樣品需經品管部或技術部主管批準后方可化驗。
九、化驗室內必須保持安靜整潔,不許外來閑雜人員逗留、喧嘩。
十、化驗員應對化驗室內物品妥善保管。
十一、化驗員應對化驗結果保密,化驗結果只上報品管部和技術部。
十二、化驗報告必須每天填寫,注明樣品的送樣日期、樣品名稱、送樣人員、化驗日期、化驗員等,并根據化驗報告登記好化驗記錄,填寫完畢移交品管部和技術部,并留存檔案室一份備查。
十三、化驗員必須保證鍋爐用水水質合格,不得因水質化驗不及時而影響生產。
十四、化驗員對成品留存樣保存至少2個月,平時應將樣品與留存樣注意比較,差異較大的上報。
十五、下班前將辦公桌、操作臺物品擺放有序、擦干凈,并將儀器、試劑瓶擦干凈,當天所用儀器刷干凈,地面拖干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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