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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制定了飼料生產、經營、使用三個環節的“八條禁令”,以規范飼料生產、收購、運輸、銷售行為和飼料質量安全。在前不久舉行的山西省生鮮乳和飼料質量安全監管責任頒牌儀式上,山西省農業廳將以上“禁令”制作成責任標牌,對全省260多個飼料廠進行掛牌監督。
山西省農業廳針對飼料生產企業要求:禁止使用農業部公布的《飼料原料目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飼料藥物添加劑品種目錄》之外的任何物質,以及農業部明令禁用的物質生產飼料;禁止使用無生產許可證、無標簽、無產品質量標準、無質量檢驗合格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的飼料原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飼料;禁止使用未取得飼料、飼料添加劑進口登記證的飼料、飼料添加劑;禁止使用未取得新飼料、新飼料添加劑證書的新飼料、新飼料添加劑;禁止與不符合委托加工條件的生產企業建立委托生產關系;禁止在反芻動物飼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動物源性飼料。
禁止不遵守安全使用規范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飼料添加劑和藥物飼料添加劑;禁止添加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
來源:中國農業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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